故事是这样的,
今年五月决定换工作,于是向之前做了三年的公司请辞
6/1到新公司上班
一开始都觉得mc来了 因为都有咖啡色的在流,
后来受不了6/3验孕,发现我"怀孕了"
怀孕当下我也没隐瞒 ,马上告知新公司我怀孕
他们也没任何表示,但我一直听到风声是
我故意隐瞒怀孕的事情还来上班,
真的很无辜,我如果知道我怀孕还要换新环境吗?
后来过了一个月,有个主管因为身不适要请长假,
他们的部门就缺人手,把我从原本的部门调到那位主管的部门去,
我觉得也好,这样可以学多一点东西!
三个月快到了,来了一位我们部门的新主管,
新主管把我叫到会议室,说要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还叫我签一张延长试用的同意书,
当场能不签吗?所以我签了,就算有千百个不愿意,
试用没通过的原因是"主管是新来的"
到现在3个月又27天,
人事的主管在下班前半小时把我叫去会议室,
说我试用审核没通过
叫我签离职单,然后东西收一收可以走人了!
怎么这样欺负人,
真是无耐!
我有什么权益可以拿的吗?
我老公一直叫我算了,不想我那么累
如果去提告的话 一定要托很久又要跑来跑去的
现在怀孕5个多月了!他捨不得我这样
我该怎么办?无助
我说真的你如为了一口气去提告之累
要奔波考量到你的身体
再来是这之间你在公司应该也不是很好受
被异样看待
再来是你最多8个多月就该请假要待产了
到时请产假跟育婴假时我看也是难逃要被资遣了
所以我还是觉你还是算了吧
买张乐透自我安慰下吧
搞不好还会中奖
版妈,其实我跟你的前段历程有点像
离职,找到新工作后发现怀孕
但是我没在第一时间告知就是了
2月底离开旧公司,最后一次月经是2/27来的
3月面试完,4月上班
4月中发现怀孕反正也看不出来
然后8月底才告知公司,但他们也没说什么
因为换工作就是因为想说以后会怀孕生小孩
劳基法的试用期规定86年已经取消
如果他们要以审核未过资遣,必须要给资遣费
但我觉得应该早在你先前签的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同意书内规避
孕妇还是要捍卫一下自己的权利,这种歧视真的很糟糕
可以跟劳工局及相关单位申诉
原来你也是bbh的妈妈啊
那天下班viola告诉我啥米!!超惊讶
只能说做老闆的真的很会算
依照劳基法规定是没有试用期的喔!
千万别签离职单(但你签了)
这种有点叫自动离职单
要你走可以,付遣散费(虽然你不到一年,应该不多)
请他们开你是非自愿离职
至少真的离职,可以去申请失业基金半年
PS 实务上没所谓的试用期
依照劳基法规定是没有试用期的喔!+1
我说说我前公司发生的事吧, 提供参考,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
有一次来了一位女性新同事, 是从另一家公司过来的 来没多久后就说怀孕了, 要请假 老闆人很好, 也没说什么, 就让她请 等生完后回来没多久就辞职了
后来听我主管说他刚好有认识一些人也认识那个女性新同事, 听说他们说那个女性新同事来就是来待产的 本来就没打算待长久, 等生完就走 还赚到一些钱跟假 公司花了一些资源, 结果什么也没得到
建议去求助劳委会吧
看看有什么能够协助的
Dear 版妈,我的情况跟你类似,去年三月底离职,就怀孕但自己不知道,五月中要去新公司报到,4/29才发现自己"疑似"怀孕因为mc只晚了一天。但我是在上班后第二周照超音波才确定,但我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到六月中才说,所以当时的主管确实很不爽,也到处说我是故意的,但毕竟待的是大公司,不敢资遣孕妇(这是违法的),所以换了单位以后,就一直工作到现在。
我要提醒你的是,第一,早就没有试用期相关规定,打从报到第一天起,你就是ˊ正式员工,要强迫你走就要给资遣费。
第二,资遣孕妇是违法劳基法的,(就业歧视),麻烦你去告诉贵公司人事,说你要向主管机关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必要时,你会向劳工局检举到贵公司做劳动检查,这样一来公司会被罚款。
可以要资遣费+1
我以前也曾经工作三个月被资遣
超烂的理由
重点是老闆也说是试用期间没有资遣费
我有打去劳工局问
是有的
别忽略自己的权益
基本上劳基法的三个月试用期早就已经废了
所以你公司违法啊
去申请劳资协调吧 , 劳工局的网站上有申请表可以下载
填完寄回去大概2个星期会召开协调会
只要花一个早上去协调会而已 , 不会一直跑来跑去
调解委员大致上都还满会替劳工争权益的 , 不用担心
我两年前怀老大过程几乎跟你一模一样
到新公司不久才发现怀孕
但我新公司是上市公司 , 所以比较怕事不敢要我走 , 顶多就一天到晚叫去主管办公室训一训 , 搞得我后来压力太大住院安胎 , 不过我还是撑到生完给他放完产假领到劳工生育补助才"自己辞职" XD
加油!
撑下去就是你的!
7F妈说的那种人当然是有
一样米养百样人嘛
但版妈不是啊 , 你的反向思考是写给谁看呢?
只能说遇不遇得到好老闆好员工 , 大家都是运气运气吧
7F妈遇到了好老闆 , 可要好好珍惜呢!
(原作者于 2010-09-28 20:58:12 重新编辑过)
劳基法的试用期规定86年已经取消++++++1
离职单签了吗?
离职原因有写吗?
这些都很重要唷
若以上都没有的话
接下来
你可以跟公司要求资遣费及十天的预告工资(3M1Y是十天)
然后,再要求他们开立非自愿性离职证明(请领失业给付用)
看你形容这样子,他们应该没有作资遣通报
提告应该不用拖很久,
劳工局是站在劳工的立场,应会叫公司拿钱出来买单
若公司违法在先,会自动拿钱出来的,放心好了
除非,你有签自愿离职单,有签的话,什么都真的别谈了
其实呀
现在公司也很会算的
我听过某公司 取消试用期
改用三个月的定期劳动契约来做
三个月满没续约才改成不定期的劳动契约
提告之后,你还会继续待在公司吗?
其实都很清楚没有试用期这个项目~
但所有的公司都还是会有这一个项目来保留公司的权利~
不过,版妈怀孕前三个月是真的要好好休息~
因为我们公司之前也是有类似这种情形~
因为工作都要搬重物,并不能因为怀孕就不用搬~
刚来就摆明说怀孕不能搬重物,但没有理由其它人就该帮你搬~
结果没多久不小心流产了,却怪公司,要公司赔偿负责~
所以还是以自己的身体为重~
我也是刚换到一家新公司才发现怀孕的,而且不巧的是着床不稳,稍挤一下捷运我就会流血,于是才上了三个星期的班,就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后来公司找我谈,说我刚进来,进来的原因也是为了纾解目前已经相当忙碌的业务,因此不可能因为我怀孕而减少我的工作量,而且还声明那里的大老闆人很机车,非常爱骂人,给我一堆的压力要我知难而退,但这胎我是盼了一年才盼到的,我不可能放弃让他生存的机会,于是我选择离职,谈好离职的那天,我有个人事的朋友说「应该让公司资遣你,还有资遣费可拿」,于是我改口想用资遣的方式,结果法务竟堵我说「你刚刚已经说好自愿离职了」,我离职申请单都还没写ㄟ,但为了儘速解决,我也就没跟他们耗下去了。真想叫政府看看,看看职场是怎么对我们这些辛苦的孕妇的,我工作的那家公司还是非营利组织ㄟ。
我有类似的经历
97年10月换跑道
从私人公司换到一间私立高中任职
98年1月初我怀孕了
工作需要到处走动 所以我有知会主管及工友
98年1月试用期满
我组长说 她已经写公文呈核主任及校长
过完年的第一天上班
我 组长 主任 人事主任就被校长叫到办公室
校长当我的面说
我的职缺是在急缺人的情况下 聘用我
聘用过程并没有按照学校程序
再加上我怀孕请产假
学校要多请职务代理人
同一份工作 学校要支付两份薪水
学校不划算
所以聘期到98年6月 (我预产期在98年8月)
我听了 眼泪在眼框打转 我不让眼泪掉下来
我觉得不公平 但是也无可奈何
并不是我工作表现不佳
组长说 校长怀疑我是为了怀孕才到学校工作的
我97年被检查出有巧克力囊肿
我做再多的辩解 也不会影响学校的决定
所以我不说
我也不提告
就当帮我宝宝积福
有
我比你惨
我是已经到了预产期还被FIRE掉(生产的前两天)
没有资遣费
而且差一点连劳保生育补助都领不到
当时的老闆还是现在的某个考试委员呢
而且我去劳工局告
劳工局也受理了
结果老闆要求全部员工帮他作伪证
说我不适任
说我工作态度不佳
不愿意作伪证的全都被他逼迫离职
所以我们有大约一半的员工都因为这样被他逼走了
相较之下
你们公司的作法还文明了一点点
不过真的可以看出
台湾对于孕妇的工作权是非常漠视的
只能告诉自己
我是个文明人
不跟这种人计较
一定要去劳工局申诉
资遣费多或少是其次是要争一口气
我去年怀第一胎时也是强制被迫离职
虽然那时去劳工局申诉有得到资遣费<通常都是劳方赢啦>
但现在想起来还真不爽因为还可以告雇主"性别歧视"的我在劳工局的劝说下作罢有些不甘愿呢
我住新庄那时也是常跑板桥啊